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西省立法条例》《鹰潭市立法条例》和《鹰潭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鹰潭市旅发委邀请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起草了《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并多次征求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等意见,现将修改后的《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2月5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草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同时将反馈情况电子版发至邮箱:ytlfwscb@163.com
联系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D区537室立法调研办公室
邮政编码:335000
联系人:周 松 联系电话:0701-6433881
附件:《鹰潭市文明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