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造林绿化进展顺利,林业改革全面实施,资源保护继续加强,森林防火成效明显,林业产业平稳发展。全市四分之一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并先后荣获“全国生态建设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省级森林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全省林政资源管理先进单位”、“全省林业项目建设十佳县”、“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封山育林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今后一段时期内,为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林业系统落地生效。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突出抓林业发展。一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8.75万亩,中幼林抚育6.1万亩,低效林改造5.64万亩,封山育林2.1万亩。二是抓好86.5万亩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提高生态功能等级,改善林业生态状况,人居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出台一系列优惠和奖励政策,整合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特色林业实现快速发展。四是在重点打造珍稀阔叶用材林、大径级杉木林、高产油茶、毛竹丰产林、苗木花卉、高山白茶等林业特色产业的同时,加大培植精深加工企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依托森林资源优势合理开发森林养殖、乡村休闲、采摘、观光等林业生态文化旅游项目。五是落实好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抓好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作。
二、突出抓林业创新。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的部署,扎实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及全省集体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等改革试点工作。一是推行“一本证书”,促集约化经营。全面推行集体林地流转,并颁发了《贵溪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一本证书,并出台了奖励扶持政策。二是创新“两大模式”,促进产业升级:林地流转产业发展模式,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创新发展;林地流转经营管理模式。由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实行“六统一分”(统一规划、统一整地、统一种苗、统一栽培、统一融资、统一销售和分户管理)的林地流转经营管理模式,降低了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提高了流转林地的生产效益,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升级。
三、突出抓林业和谐。着力创新领导、模式、管护三项机制,保障国土绿化工作持续化,有效巩固国土绿化建设成果。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原则,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一是认真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大林政执法管理力度,严格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二是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森林防火意识,强化林区用火管理,森林防火“四率”全面达标;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尤其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的蔓延。
四、突出抓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学做结合、以学促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灯下黑”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